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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地方創生計畫一般提案暨多元徵案流程



現行提案流程為:產官學研社/地方青年/地方團體等至鄉(鎮市區)公所提案、鄉(鎮市區)公所提案至縣市政府提案、縣市政府至國發會提案

其中縣市政府與鄉鎮區公所為確認及協助處理土地使用、環保、補助款核撥配合款編列、公有空間提供等事宜

 

多元徵案流程為:青年培力工作站、地方團體可向分區輔導中心提出事業提案(包含盤點地方DNA、地方共識、地方願景等)、分區輔導中心可向鄉(鎮市區)公所、縣市政府提出事業提案;向專案辦公室(由地方具共識之團體彙整代表)提出提案。





地方團體如有提案需求,得選擇下列任一途徑辦理:

途徑1:依現行提案流程,,將事業提案提送至鄉公所或縣市政府,納入該鄉(或縣市)之地方創生計畫後循程序辦理。

途徑2:依多元徵案流程,將事業提案提送至分區輔導中心,由分區輔導中心檢視、協助整併納入該鄉地方創生計畫後,循程序提報。

途徑3:依多元徵案流程,將事業提案提送至分區輔導中心,如未能依途徑2辦理,則由分區輔導中心檢視、協助整併納入該縣市地方創生計畫後,循程序提報。

途徑4:依多元徵案流程,倘事業提案無涉地方政府權責及協助,則可將事業提案提送至分區輔導中心,由分區輔導中心協助地方提案單位整合相關事業提案及在地需求,匯集為該鄉地方創生計畫後,循程序提報至專案辦公室辦理。